在全球化变局与贸易摩擦加剧背景下,“不出海,就出局”已成为中国企业的共识。如何在不确定性中寻找确定性,以全球视野开拓中国企业的新蓝海?
面对“关税暗礁”与“新的彼岸”,中国企业出海历程正从“世界工厂”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迈进,以技术创新和供应链重塑,主动参与全球化新格局塑造。
中国企业在寻找新市场和应对外部挑战中,不断调整策略,出海目的地呈现出多元化和区域化的新格局。面对出海,很多企业会问:去哪儿?是就近东盟,还是直奔欧美?目的地的选择很关键。
为了让企业的出海决策更精准有效,巨盾律师事务所将通过公众号、网站、视频号等推出《企业出海专栏》,帮助企业了解和选择。
当下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加剧,一些出海热门目的国对于外商投资审查力度的也在不断加大。对于计划出海投资的中资企业来说,深入了解投资目的地的投资准入规则和落地合规要求是至关重要的。印度尼西亚作为东南亚的重要经济体,也是中资企业出海投资的热门目的地之一。因此,本文通过分析印尼的外商准入环境与法律法规,进一步探讨中资企业投资印尼的路径选择.
印尼对外商投资的监管主要依据《投资法》《创造就业综合法》以及PR 44/2016、PR 10/2021 和 PR 49/2021等一系列总统法令。近年来,印尼将外商投资准入制度从以负面清单管理为主转变为以正面投资清单为主,《投资与业务领域总统令》(PR10/2021)放宽了投资限制,后续第49号总统法令(PR 49/2021)又进一步明确行业投资限制性要求,这一系列变动让印尼的投资环境更加透明和规范。
印尼投资部(BKPM),前身为印尼国家投资协调委员会,是企业与政府对接的关键部门,主要负责吸引国内外投资,推动经济发展。除BKPM外,印尼投资局(INA)作为主权财富基金,专注投资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领域来吸引外资。印尼法律与人权部同时和 BKPM 合作管理投资申请,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审查合规性。
印尼设有多种经济区,分别为工业区、经济特区、自由贸易区和自由港,为投资者提供多样的发展行业。根据印尼法律,任何从事工业活动的工业公司必须位于工业区内,工业区内企业能享受基础设施、物流税收优惠,还具备靠近资源、劳动力成本低等优势,目前印尼有:19 个经济特区(15 个现有的和 4 个新的);127 个工业区;4 个自由贸易区;1360 个保税区;91 个保税物流中心遍布 131 个地点。
经济特区由一个或几个经济活动组成,重点发展石油天然气、橡胶、旅游等产业,享受税收优惠和许可证办理便利等政策。自由贸易区和自由港货物进出不征收进口税、增值税等,以出口活动为导向。
印尼的OSS电子综合商业许可证系统,可以让投资者可通过网络便捷办理业务。
并且,印度尼西亚总统府于2021 年发布的第 10 号总统令,又称《新投资清单》取代了负面清单,将投资领域分为禁止投资和可以投资的领域,其中可以投资的领域又细分多种。禁止投资领域如种植加工毒品、经营赌场等;优先经营领域有 245 个,域涉及国家战略工程、项目,资本密集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高科技产业,先锋产业,出口导向产业以及研究、发展、创新导向的产业。投资这些领域的外国投资者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海关激励、许可审批简化、配套基础设施等支持。
合作社或中小微企业领域涵盖特定行业,主要包括不涉及高科技或者科技含量较低的行业、劳动密集型且与印尼文化遗产有关的行业以及投资额不超过100 亿印尼盾(不含不动产费用,约合人民币 460万元)的投资活动。
对外资有特殊规定的领域则限制外资持股比例或投资地点,比如该特殊领域规定外资持股不超过一定比例(大多为 49%,少数涉及广播频道的经营要求为 20%。对矿业的外商投资占比限制被取消,矿业投资者在履行阶段性剥离义务之前,可100%持股)或外资不得参与投资设立而只能通过持股参与等限制了外资投资者的经营活动。
从整体上看,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时需要做到两个环节的合规,境内合规和境外合规。就注册环节之境内合规而言,企业需按规定向境外投资主管部门申请核准或备案,进行外汇登记,依法依规履行境外投资国内申报程序,可以避免出现因境内合规问题导致投资失败的风险。同时,境外合规也是公司注册时必要且重要的一环,考虑到对境外相关法律与政策的了解、获取等均存在一定障碍,因此就相关问题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很有必要。
按商业资本划分,印尼企业分为微型、小型、中型和大型。对于外国投资经营实体,根据 BKPM 2021年第 4 号条例的规定,被列入大型企业类别,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否则必须遵循最低投资价值规定。外商投资公司最低支付资本一般至少 100 亿印尼卢比,除非法律和条例另有规定。例如,根据 2021 年第 5 号政府条例(GR-5)对建筑工程的资本要求最低为 250 亿卢比。
外国企业在印尼的形式主要有外商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适合想100% 持股的外国投资者;外国公司代表机构和外国贸易公司代表处,分别承担特定的业务职能,还有针对外国电力支持、建筑服务等领域的专门规定。
印尼土地实行私有制,外国人或外国公司不能拥有土地所有权,但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可以拥有以下 4 种受限制的权利:建筑权(该企业有权建造工厂等建筑并拥有该建筑物 30 年,并可再延期 20 年,同时经济特区允许第二次延期 30 年)、使用权(最多可授予 30 年,可延长 20 年。延长期满后,土地使用权最多只能续期 30 年,累计最多 80 年)、垦殖开发权(使用期为 35 年,可再延长 25 年)、 租赁权(最长可达 25 年,有延期选择权)。土地所有权延期和续期有明确时间规定,需提前或在规定期限内申请。
外商投资者获取厂房土地的方式是多样的。可以自购土地建设厂房,此时拥有建筑权;也能租赁土地和厂房,租赁协议至少三年;在经济特区,政府会提供土地和厂房吸引投资;投资者还可以在合伙建厂中,与合作企业共享土地和厂房,通过合资或合作模式建厂。
印尼对制造业厂址要求严格,要求制造业公司选址必须在工业园区或工业指定区。不同园区产业集群不同,优惠政策也有差异。建厂需先完成公司注册,再确定厂址获取用地,租赁用地有期限要求,买地建厂或改建需办理建筑许可证等。同时,投资者需要处理工厂准字,完成一系列审批步骤后才能获得永久性营业执照,具体流程会因所在工业区政策有所调整。
在印尼投资机遇与挑战并存,中资企业在投资前务必充分了解上述投资准入与落地合规要点,提前规划,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才能在印尼市场稳健发展,实现投资目标。
参考:
[1] 《Presidential Regulation No. 10 of 2021 regarding Investment Sectors》
[2] 《Government Regulation No. 5 of 2021 on Implementation of Risk-Based Licensing》
[3] 《Peraturan Pemerintah Nomor 8 Tahun 2024》
[4] https://www.ctils.com/articles/16256
本文为上海巨盾律师事务所与福十六家族办公室联合制作的《印度尼西亚投资白皮书(2024)》之摘录,如对该投资指南或印尼出海投资感兴趣,请联系“巨盾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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