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创业与法律监管的关系。创新创业意味着对原有规制的突破,企业应慎重选择创业行业与创业模式,时刻牢记法律监管的 “红线”,处理好创新创业与法律监管的关系;
二是创新创业与资本的关系。赵律师从巨盾所多年公司治理的经验出发,建议创业者理性看待与资本的关系,当资本对企业正常运营造成干扰时,创业者应坚守底线,既不被资本所绑架,同时也不要欺骗资本;
三是社会责任与企业发展的关系。赵律师认为,任何可持续发展的行业,一定是能对社会产生价值的,无论是在消除贫困、教育发展还是环境保护等哪一方面,企业在参与可持续发展的创业过程中,既需要实现商业利益,同时也要实现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