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配前必须了解的关键比例
相对控制权—超过50%的股权比例 ▉
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超过1/3的股权比例 ▉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30% ▉
A股主流的要约收购有两种形式:一是因触发法定要约义务而发起的全面要约收购;二是收购人为巩固控制权,甚至“夺权”发起的部分要约收购。
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和解散公司诉权——10%以上股权 ▉
若在公司僵局的情况下,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散公司。
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5%以上 ▉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达到5%以上股票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披露权益变动书。该规则仅适用于上市公司。从该规则角度来看,如果持股比例在5%左右的股东,建议持股低于5%以下一点,至少有两个好处,一是没有锁定期的约束,二是不需抛头露面,减持也不用披露。
临时提案权——3%以上 ▉
代表诉讼权——1%以上 ▉
本股权比例的限制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同时提起该诉讼时还必须满足持股180日以上这一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没有持股时间和持股比例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