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课堂 | 公司拓展新市场,应该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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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拓展新市场,应该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

大家好!欢迎来到巨盾股东课堂。

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为了拓展区域市场、推出新的产品和服务,或者为了税务筹划、员工属地管理等方面的考虑,往往需要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我们经常会收到很多客户咨询: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不同呢?我们应该如何选择呢?本期股东课堂我们将对此问题进行讲解。

 

 

一、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换言之,分公司就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总公司与分公司构成总分公司关系

 

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与子公司相对应的是母公司,即子公司的股东,两者构成母子公司关系

 

一)  法律地位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二)表现形式不同

 

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公司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营业执照上仅载明公司负责人,不设法定代表人。

子公司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公司章程以及组织机构,其公司名称可以与母公司相区别,并设有法定代表人。

 

(三)控制方式不同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由总公司通过财产、业务以及人事绝对控制。

子公司与母公司连接的纽带是股权或协议,母公司基于所持股权或协议而对子公司进行控制,主要是通过任免董事会成员或者批准投资决策等方式进行。

 

(四)责任承担不同

 

分公司没有独立于总公司的财产,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

子公司有独立的财产,以其自己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母公司以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五)税收计算不同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设立分公司后,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上执行跨地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子公司根据其业务规模和行业特点,确定税收政策和计税方法,单独计算应纳税额,在注册地缴纳税款。

 

二、设立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及比较:

 

(一)适合设立分公司的情形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主体,便于经营,设立比较简单,财务会计制度要求也比较简单,承担成本费用比较节省。但由于分公司的债务是由总公司承担的,从经营风险和内部管控的角度而言,需要总公司特别注意。一般情况下,我们不建议以各地分公司作为直接的对外业务主体,这种情况下总公司的管控难度和风险会比较大。

 

下面我们列举几种适合设立分公司的情形,便于大家理解。

 

情形1:仅为规避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的法律风险

一些公司出于经营成本或税收政策等方面的考虑,存在着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的情形,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存在被公司登记机关处于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公司可以在实际经营地址设立分公司,以规避上述法律风险,但是该分公司通常不会频繁开展经营活动。

 

情形2:员工属地化管理的需要

一些公司的业务需要委派售后或技术人员到其他城市提供服务,出于成本、工作便利的考虑,公司往往从当地招聘员工就近服务。这就需要在当地有一个主体解决这部分员工的劳动关系、社保缴纳等问题,设立分公司就可以有效解决。

 

(二)适合设立子公司的情形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财务独立,资产独立,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债务,母公司在完成出资义务的情况下不需要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子公司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选择。

 

以下我们列举一些设立子公司的情形,以便大家理解其有什么好处。

 

情形1:公司需要拓展不同类型业务和市场领域

一个公司通常有自己的主营业务,不同经营范围的公司可以从事不同的业务。公司希望开展新的业务、进入新的领域,又不希望母公司的主营业务受到影响,可以通过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在子公司组建新的管理团队,确定新的市场策略和品牌定位。这样保持母公司主营业务的品牌形象,也不会因为新业务亏损或失败而波及母公司。

 

情形2:法律风险隔离的考虑

如前所述,子公司与母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以其自有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市场经营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各种法律风险,可能产生一些法律责任,比如:业务中发生的债务纠纷、安全事故、环保处罚、税务合规问题等。我们可以将一些高风险的业务放在子公司层面经营,让高发的法律风险与母公司相隔离,相当于在母公司外面加了一层防火墙,尽可能降低经营风险对母公司、股东的不利影响。

 

 情形3:税收筹划方面的考虑

子公司成立后,可以根据其业务类型独立进行税务登记,确定其计税方法,一些行业还可以享受特殊的税收政策,公司所在城市、园区可能会推出一些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比如所得税返还等。此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子公司向母公司进行分配利润时,原则上不要缴纳所得税了,所得税计缴不重复征税。因此,设立子公司后将一些业务进行拆分,不同类型的业务适用不同的税率,可以起到优化税收成本的效果。

 

【律师建议】

 

很多民营企业特别是家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老板没有做好规划,想到一个业务就成立一家公司,结果公司数量很多,但结构比较混乱,业务关系不清晰,税收成本不合理,一个团队甚至一个人管理多家公司,管理者的身份关系、责权利不清,老板根本无法对各个公司进行有效管控。从公司结构来看,由于各公司之间无法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的资本价值也无法体现出来。

 

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初具规模以后,需要从公司结构上进行梳理,科学布局,为下一步的发展打好基础、理清关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需求,选择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

 

公司的架构如何设计,是公司战略层面的重要问题,涉及战略规划、业务模式、税务筹划、风险隔离、有效管控、人才结构等方方面面的考量,切不可随意而为。发现不合理之处必须尽早调整,越早调整,成本越小。如果等企业规模大了之后再调整,所产生的税收成本会让老板们非常心痛。

 

如果大家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或者希望我们在股东课堂上讲哪方面的主题,欢迎您在巨盾的微信公众号下留言,小编会及时回复您。感谢您的关注,我们下次课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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